消费者协会(消协)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区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较好地完成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月13日—15日,**区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工商局、消协、农委、质监、药监和烟草等执法部门在秋浦电影院举办“池州市3·15打假成果展”。为期3天的展览共展出30多幅图片、200多件真假商品实物,增强了市民们的安全消费意识,提高了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判别能力。
3月14日,**区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在秋浦影剧院设立主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耐心解答消费者咨询。重点宣传《消法》、《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共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
“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共征集到5条潜规则,对征集到的潜规则进行了点评分析,并提出破解建议。成立了消费纠纷调解应急小组9个,张贴宣传横幅、条幅40条。开辟了“3·15”宣传专栏8处,各单位向**红盾信息网投稿20篇,向《池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投稿8篇。
“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及下设8个分会共受理投诉40件,受理咨询50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取得了明显实效。
2、依法调处消费纠纷。上半年共调处各类消费纠纷32件,成功调解32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776.00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89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居首位,投诉10件,占投诉总量的58.8%;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8件,占投诉总量的47.3%;。
从而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3、全面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区消协在“一会两站”全面建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鼓励消费者与经营者实行和解。全区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80件,其中:商品类和解66件;服务类和解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538.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4、切实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区消费者协会以文件的形式请示**区人民政府建立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办公会议制度及解决**区消费者协会办公经费,二个请示有望得到批复。
5、严格开展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推荐工作及对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进行清理复查工作。全区范围内推荐5家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清理和复查了450家(种)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均取得了预期效果。
6、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7、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安徽省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入盟企业和解情况季度统计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区消协每季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8、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6期,向**红盾信息网投稿25篇,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10篇,扩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9、努力完成省市消协、区工商分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消费者的需求和形势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1、区消协工作人员创新能力、主动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2、“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很不规范,作用也很不够明显;
3、区消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充分发挥消协理事单位作用。区消协要加强与消协理事单位配合和联系,发挥理事单位的职能作用,方便、快捷地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努力构建功能完善的维权和服务网络。区消协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将加大对“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力度,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区消协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继续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区消协将联合市消协组织开展1次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区消费者协会在市消协和**区工商分局重视和指导下,基层分会理解和配合下,认真履职,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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