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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国际私法精选30题及答案

04-07 16:00:19司法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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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因此,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只应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中的冲突规范确定应适用的外国实体法,而不包括外国的冲突规范。C项正确。

  21.【答案】ABCD

  解析: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

  22.【答案】ABCD

  解析: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有限度地适用外国法已为各国理论和实践所接受,但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克服适用外国法过程中发生的诸多困难,在国际私法上逐渐形成了一套适用外国法的制度,这些制度包括识别、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和外国法内容的查明等。

  23.【答案】ABCD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8条: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24.【答案】AD

  解析:当事人意思自治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自由选择支配合同的准据法的一项法律选择原则。当事人选择法律的对象是任意性的实体法规则,包括:国内法、国际惯例、国际条约。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也有所限制。常见的有:当事人的选择不能排除强制性法规的适用;当事人的选择必须是善意的,不能采取法律规避的手段;当事人应选择与合同有实际的合理联系的法律。

  25.【答案】ABD

  解析:反致问题的产生必须具备如下三个条件:(1)不同国家或不同地区的冲突规范对同一民商事法律关系或民商事法律问题的法律适用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或不同的解释。实际上也就是不同国家或不同地区就同一民商事法律关系或民商事法律问题所制定的冲突规范中的连结点不同,或在冲突规范相同情况下而各自对连结点有不同的解释。故有学者称反致现象为“系属冲突”。(2)审理案件的法院将本国或本地区的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外国法或外域法视为包括冲突规范在内的全部法律。如果它主张本国或本地区的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外国法或外域法只是后者的实体法,而不包括冲突规范,自然不可能出现反致。(3)法院地法律接受反致制度。在上述三个条件中,第一个条件是反致产生的客观基础。归根到底,反致是冲突规范的冲突的一种表现形式,与是否承认意思自治原则无关。

  三、不定项选择题

  26.【答案】AD

  解析:动态连结点是可变的连结点。国籍可因当事人改变国籍而变化,惯常居所可由当事人改变居所而发生变化,因此,AD项属于动态连结点。婚姻举行地、合同缔结地在行为发生后均无法改变,因而属静态连结点。

  27.【答案】ABC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8.【答案】ABC

  解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24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侵权纠纷虽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但也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不属于专属管辖之列。

  29.【答案】ABC

  解析:ABC三项都是《纽约公约》第5条规定的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正当理由,但D项不是,如果承认和执行该裁决与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相抵触,则可以拒绝,但可能导致公司破产不能视为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30.【答案】A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只有两种方式:其一为公证加认证;其二为条约规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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