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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招警考试公安业务模拟试题及答案3

01-22 22:40:19招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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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中可能发生留置权的有哪几种?(卷三53多选)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加工承揽合同    D.行纪合同
考点解析:本题考查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典型性。依据担保法的规定,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发生留置的其他合同,同样能够发生留置权。合同法又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一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六十四条)。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二十二条)。本题要把担保法与合同法结合起来方可准确得出答案。合同法比担保法增加了一种可能发生留置权的合同,即行纪合同。当然,如果在学习过程中善于归纳总结,不难发现合同法中所出现的四种可能发生留置权的合同类型。参考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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